1 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 版)目录一、总则二、行政许可事项管理规范三、行政许可流程管理规范四、行政许可服务规范五、行政许可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六、监督检查评价规范附录 1 流程图编制要求附录 2 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的构成要素和框架附录 3 词条解释一、总则(一)适用范围《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以下简称“指引”)规定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流程、 行政许可服务、 行政许可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以及监督评价的规范化要求,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指引
本指引旨在规范和引导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运用标准化原理、 方法和技术, 优化审批流程、 减少审批环节2 和提高审批效率, 约束行政权力, 防止寻租行为, 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行政许可可预期、可操作、可验证、可考核、可监督,为行政相对人到政府办事提供便利
本指引适用于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的标准化建设
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行为的标准化建设可参照适用
地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开展行政许可以及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行为的标准化建设可参照适用
行政许可事项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基本原则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应遵循以下原则:—— 依法行政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 ”) 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现行政许可全过程、 各环节有标准有依据,确保行政许可活动依法有序开展
—— 简明实用
充分考虑行政许可活动的现状,制定相关标准应做到文本简洁扼要,具体操作实用易行,既适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掌握使用,又便于群众办事和社会监督
—— 积极创新
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既要适应现实状况,又要体现前瞻性
主动创造主客观条件,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 积极运用现代技术,探索行政许可新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3 —— 持续改进
建立在实施中完善、 在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