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公平发展为导向的科学分配观一、科学分配观:从增长导向转向以公正公平发展为导向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与实施已经有相当长的时间了。学术界和理论界关于科学发展观的分析和讨论也已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和创新性的观点和政策建议。笔者在这里要提出的问题是:科学发展观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什么?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和要求如何真正在收入分配领域中得到体现和贯彻?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是否需要以及如何建立一个科学的分配观?长时期以来, 中国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关系之所以未能完全处理好,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于未能够确立科学的分配观,许多关于收入分配问题的争论以及收入分配政策调整的摇摆不定,实际上都是围绕分配观进行的争论和讨论。这一点可以从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变迁历史十分清楚地看出分配观的演变轨迹和存在的问题。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变化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 体现平均主义的分配导向的分配观。在传统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条件下,收入分配制度实行“统一分配”,个人收入在农村是实行“平均主义”的工分制, 在城市里是实行固定的平均主义的八级工资制, 这种分配制度充分体现了“计划化、集权化和二元化的分配制度的特征”,体现了平均主义分配观的特征。但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这种分配观缺乏有效的经济激励,导致经济发展长期低效甚至无效。第二阶段, 体现经济效率优先的增长导向的分配观。改革开放以后, 为了改变我国经济增长长期以来的低效率,分配观开始发生变化, 试图通过收入分配关系调整启动经济高速增长,因此就明确提出了允许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分配观。在这种明显带有经济效率优先的增长导向的分配观指导下,我国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实行由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向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变迁。党的十六大又进一步提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提出“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 这些创新实际上使得增长导向的分配观进一步体现为收入分配制度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但是,以增长导向的分配观在产生较大的经济增长效应的同时,也使得中国城乡收入差距、个人收入差距以及不同行业、不同部门收入差距等急剧扩大,社会不满情绪以不同方式并在不同程度上都有所发生,有所表现。在这种情况和背景下,新一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