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学习心得体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学习心得体会20XX年11月15日,引人注目。20XX年11月15日,中共十八届一中全会选举zzz为新一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当天,zzz和他的6位政治局常委搭档出现在中外记者面前新领导集体首次亮相。从20XX年11月15日到20XX年2月22日,新领导集体履新百日。一百天,是共和国前行步履的又一次启程。十句话,是执政党反腐倡廉的又一次宣示。一百天,让我们看到了中央新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务实之举。十句话,让我们感受到了中央新领导集体反腐倡廉的决心、思路和工作力度。一百天里,日日新风扑面hellip;hellip;十句话中,句句重音环耳hellip;hellip;第七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任何不受制约的权力最终会走向腐败。zzz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他指出,如果没有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那廉洁自律就将成为一句空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个比喻朴素、形象。编织这个笼子的材料是法律和人民监督,并由此形成三个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第1页共3页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制度是根本。而落实制度的过程就是编紧笼子的过程。我对这句话最为关注。1787年的费城会议上,美国先贤们起草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从17xxx3月4日该宪法生效以后,200多年来不但从未修改过一个字,而且为世界各国纷纷效尤,成为许多国家立宪的参照体。尤其在美国联邦法院批准这部宪法之际,因没有把《独立宣言》中所肯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在内之时,17xxx4月,第一届美国国会开始运转后,又于当年的9月25日写入并通过10条有关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权利法案,更是叫人击节称赞。在《权利法案》中,最重要的是第一条修正案,该条款开宗明义地规定:联邦议会不得立法建立宗教,不得立法禁止宗教活动自由;不得立法剥夺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不得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向政府请愿、表达不满、要求申冤的权利。该条款明确规定,美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无论如何必须得到保障,政府和国会不能蚕食、侵犯、剥夺公民的这些权利。此即着名的不得立法条款,该条款被称作是美国宪法和宪法修正案的灵魂,数百年来成为美国人民自由价值观的根本保证。美国人民看得很清楚: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哪怕这一权力来自人民群众,或者掌握在正人君子手里,只有法治和宪政才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因此面对可能出现的权力滥用,虽然美国的先贤们已经设计了精密的防火网,即:国家权力一方面被纵向地分解为联邦的权力和各州的权力(其实是独立的各邦将自己的权力部分让渡给联邦),另一方面,又被横向地分解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其中,立法权属于美国国会(这是美国宪法第1条的内容),行政权属于美国总统(这是美国宪法第2条的内容),司法权属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这是美国宪法第3条的内容),而立法权又分属参众两院。只有参众两院分别通过,法案才能成立。而且,总统对通过的法案有否决权,最高法院也可以通过司法审查而认定其违宪。由实行终身制的大法官组成的最高法院虽然有裁决权,但大法官要由总统任命、参议院同意。总统虽然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第2页共3页法案,但这一否决又可以由国会以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