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来源:合浦县环境保护局作者:佚名时间:2010-05-11浏览:110一、合浦县“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一)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十一五”期间,我县在发展经济总量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并举,全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辖区空气环境质量、地表水水质、近海海域水质、城镇区域环境噪声等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规定的功能区相关标准:辖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县境内地表水体总体良好,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标准;合浦县近岸海域环境质量良好,近海海域水质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相应标准类别,能满足其使用功能要求;城镇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二)加大环保投入,环境污染得到控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据统计,“十一五”以来,全县排污企业共投入资金1.5亿元用于环境工程污染治理,加快环保设施建设,环境污染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城乡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三)环境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一是严把项目环保审批关,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杜绝产生新的污染源,优先发展高新产业。“十一五”以来,共完成318个建设项目审批,全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评执行率达100%,项目管理日益规范。二是连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十一五”期间,共处理环境投诉共400多件,有效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我县良好的生态环境。三是不断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抓污染治理,督促污染企业建成环保治理设施,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生态环境形势趋于好转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为载体,努力加快生态建设,推动循环经济发展。2008年5月,我县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荣誉称号,为下一步创建生态县打下了良好基础。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广西的决定》和《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人民政府做出了建设生态县的决定,2010年4月印发了《合浦生态县建设规划》(2009-2020),为我县生态县建设明确了方向和目标。(五)完成污染源普查和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在规定时限高质量顺利完成了全县工业、生活共863个污染源(其中工业污染源396个,生态污染源467个)普查对象的清查、入户调查以及普查表格的填写、审核、录入、复录和最终数据上报等工作。节能减排是“十一五”期间一项主要工作,通过制订年度减排计划、关停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等,扎实推进我县的节能减排工作。2007年至2009年12月,共完成减排项目38个,其中,SO2减排项目24个,COD减排项目14个,共累计完成SO2净削减量970.5吨,累计完成COD净削减量7039吨,提前完成“十一五”削减任务。二、当前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在看到我县环保工作取得了成果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当前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在历史性转变过程中,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解决环境污染历史遗留、欠账问题,维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水平,还要面对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巨大环境压力。“十二五”期间,将是我县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实现2020年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的关键时期,同时,也将是环境保护要着力解决重大问题的关键时期。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开放兴县、工业强县、文化立县”的发展战略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将面临非常严峻的形势,生态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尚未找到适宜的结合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不够协调,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仍将会使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增加,若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切实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耗能低、污染少的产业,不采取严格有效的控制措施,污染物排放量将会持续增加。三是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竣,环境污染潜在压力仍未得到有效缓解。四是生态环境系统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