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实施方案新乡广播电视台2017 年 5 月 18 日1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方案为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切身利益,进一步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台工作实际,按照“科学、公平、合法、激励”和“多劳多得”的原则,本着为职工负责的精神,制定此方案。一、A 档:(一)基本条件:1、本科学历(含第二学历),在台工作五年以上,业务骨干,能圆满完成台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无重大责任事故,表现特别优秀。连续两年十人以上部门(岗位)年度绩效考核前三名,十人以下部门(岗位)年度绩效考核第一名。2、大专学历(含第二学历),在台工作八年以上,业务骨干,能圆满完成台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无重大责任事故,表现特别优秀。连续两年十人以上部门(岗位)年度绩效考核前三名,十人以下部门(岗位)年度绩效考核第一名。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可由部门推荐报台研究决定。①记者业务骨干认定:作品获省(部)级一等奖一次以上;获省(部)级二等奖二次以上;获省(部)级三等奖三次以上;2获市级一等奖四次以上;外宣发稿全台排名前三名;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记者。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均可。②编辑业务骨干认定:获省(部)级节目制作一等奖一次以上;获省(部)级节目制作二等奖二次以上;获省(部)级节目制作三等奖三次以上;获市级节目制作一等奖四次以上。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均可。③行政、部分技术岗位业务骨干认定:十人以上部门年度绩效考评连续三年前三名;十人以下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连续三年第一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均可。④技术业务骨干认定:获省(部)级以上技术维护、先进个人或技术能手证书;获省(部)级节目制作一等奖一次以上;获省(部)级节目制作二等奖二次以上;获省(部)级节目制作三等奖三次以上;获省辖市级以上科技拔尖人才奖;能够独立处理复杂故障并能组织指导本部门的技术工作,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均可。(二)工资标准:1、第一学历本科,基本工资每月 1400 元,学历工资 300元,工龄工资每年 30 元,可累计计算至 20 年止,绩效工资每3月 600 元,按每人每月完成的工作任务核定。取得职称的,经台聘用后,享受职称待遇。2、第二学历本科,基本工资每月 1400 元,学历工资 200元,工龄工资每年 30 元,可累计计算至 20 年止,绩效工资每月 600 元,按个人每月完成的工作任务核定。取得职称的,经台聘用后,享受职称待遇。3、第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