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售回股票金融产品的创新及效应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兴起了一股创新浪潮投资银行运用一系列“金融工程”技术对传统的基础性金融工具不断进行分拆、重组、改造、再利用加工成新的金融品种衍生金融工具不断涌现极大地丰富了金融产品的种类更加灵活地适应了资金供求双方融资和投资的要求降低了交易费用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有效性因而获得了惊人的发展其中“可售回股票”(PuttableStock)就是这股创新浪潮中出现的一种全新的金融产品股票作为一种传统的基础性的融资工具是持有者投资入股的产权证书其最大的特点是不可退股即具有“非返还性”可售回股票就是突破这种限制而设计的一种创新性金融工具它打破了普通股票的非返还性规定如果在未来某一时期发行公司的普通股在市场上的价格低于某一预设值时其持有者有权从发行公司获得补偿也就是说可售回股票的持有者能够在未来某一时点按照预设价格将股票“售回”给发行公司在这1里投资者拥有“售回”权发行公司承担“买回”的义务可售回股票是80年代在美国资本市场上诞生的一种金融工具1984年11月美国著名的德雷克塞尔投资银行(DrexelBurnhamLambert)在帮助阿莱商品公司筹资时首次设计和运用了可售回股票该投资银行曾因善于创新而名燥一时曾是美国杠杆收购市场的执牛耳者其天才收购家迈克尔.密尔肯创造的垃圾债券(JunkBonds)等工具曾闻名于世虽然1990年由于垃圾债券市场的崩溃和密尔肯的被捕德雷克塞尔投资银行倒闭了但其首创的可售回股票却在实践中不断被改进和完善赋予股票以新的生命力成为当今国际资本市场重要的金融工具可售回股票“售回”的实现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并经历了以下的演变过程(1)现金即持有者将可售回股票售回给发行公司发行公司以预设的价格付给持有者现金双方股权关系结束这是最初的“售回”方式很显然以这种预设方式发行的可售回股票对发行公司来说类似于“或有负债”所筹集的资金不能列入发行公司的股本金因而丧失了扩大股本再筹资的优势;另一方面以现金买回可售回股票无疑会造成发行公司短期内的大笔2现金流出使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为了避免这些缺点投资银行家在实践中创造出了新的“售回”方式(2)普通股即持有者将可售回股票售回给发行公司发行公司不是以现金的方式结算而是从发行公司获取相当于普通股市价和预设值之间差额的普通股例如某投资者持有发行公司发行的两年后预设价格为每股20元的可售回股票1000股两年后该公司普通股市价为每股15元那么持有者就可以从发行公司处免费获得500股普通股原来的1000股可售回股票也将失去“售回”权这样此后投资者共拥有该公司1500股的普通股这种方式对投资者来说由于二级市场预期效应使股价的调整“售回”前后其财富量并没有变化利益不受影响;但对发行公司来说其意义就非同一般以普通股方式售回的可售回股票就不再是“或有负债”因而发行后列入股本金是顺理成章的;另一方面“售回”无须支付现金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可见普通股“售回”方式比现金“售回”方式有了很大的改进(3)选择权即允许发行公司在普通股、现金、优先股和债券四者中选择一种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买回”可售回股票显然这种方式给发行公司以更大的选择权使公司能够根据自身的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灵活选择最有利的方式3“买回”可售回股票同时不影响持有者的利益这是目前国际上最流行的可售回股票的“售回”方式可见可售回股票是适应投融资双方需求的不断变化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类型的股票并在实践中经历了不断创新的演变过程是投资银行家智慧的结晶是典型的金融工程产品不过可售回股票的“售回性”是相对的只是约定在未来的某一时段才能实施例如如果约定的时间是两年那么两年之内不能行使须等满两年后的一段时期内方可;实施是有条件的必须是同一发行公司的普通股的市价低于预设值时;一旦实施不管是现金的方式还是普通股的方式或者是普通股、现金、优先股、债券等组合或任选一种的方式“售回权”即告丧失因此可售回股票并不是对股票本质的否定而是在对其功能进行改进和完善基础上的创新极大地增强了股票的灵活性和吸引力可售回股票诞生以来之所以能获得市场的认同并不断发展是因为它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