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国科学院决定在“率先行动”计划框架下,在建设 “科技服务网络”和“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联盟 ”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启动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 ”(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遵循“三个面向、四个率先 ”的办院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号召,以我院知识、技术、人才和科技资源为核心,努力支撑和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把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摆在我院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为2020 年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二)基本原则—— 导向引领。 关注重大需求,建立问题导向的科研立项机制;关注重大产出,建立贡献导向的成果评价机制;1引领我院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主动地投身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开放融合。 进一步加强院企、院地合作,推进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融合、知识创新与区域创新融合,促使我院科技创新资源与社会生产要素更紧密结合,加快形成创新链、产业链和资金链有效联动的融合发展体系。—— 保障改革。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制度和政策环境保障;建立健全“院领导 —院机关—分院 —研究所 ”统筹协调的工作体系,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组织保障;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经费保障。(三)主要目标通过实施 “专项行动 ”,努力探索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使我院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增强、转化效率显著提升,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化人才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围绕“一带一路 ”、“京津冀 ”一体化、 “长江经济带 ”和新一轮“东北振兴 ”等国家战略布局,结合在北京、上海等优势地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等重大举措,准确把握相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重点推动一批基础好、见效快、带动性强的重大科技成2果转化应用,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转型发展做出有显示度的贡献。通过实施 “专项行动 ”,使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在 “十三五”期间有明显增长。到 2020 年,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使社会企业新增销售收入超过6000 亿元/年,利税 600 亿元/年;院所投资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