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药饮片标签规范化管理的看法和建议药品标签是指药品包装上印有或者贴有的内容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中药饮片的标签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
由于中药饮片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至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未对中药饮片标签管理做出具体的规定,导致现实中各饮片生产企业对以上原则性格式条目的规定理解不一,在填写标签内容时无章可循,出现了诸多错漏和混乱
笔者就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中药饮片标签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并提出自己粗浅的看法和建议,以便同行参考、交流
一、存在的问题(一)合格证代标签使用,或标签与合格证合二为一
大多数企业中药饮片标签以“合格证”的形式印制;或标签中添加有合格证的相关内容,如检验员、质检等或并加盖“公司质检专用章”;或直接在标签中加盖“检验合格专用章”,使标签和合格证混为一谈
《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装
在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饮片包装监督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3〕358 号)第三条中指出:中药饮片在发运过程中必须要有包装
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很明显,“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内容是指标签,而“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是指产品合格证
因此合格证与标签应分别印制,分开放置
(二)标签书写不规范
标签中各项目内容填写有错、漏,或用语不规范,表述不清楚等情况
品名书写错误或饮片名与药材品相混淆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规定药品标签中标注的名称是指药品通用名称
中药饮片通用名称是指《中国药典》、《部颁药品标准》和地方药品标准中收载的药品名称
《中国药典》2010 版第一部凡例“名称与编排”中对药材和饮片及其名称进行了明确界定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