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道路硬化和亮化 XX 县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道路硬化和亮化工程管护工作实施办法 为加强农村道路硬化和亮化工程管护工作,保护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果,使硬化和亮化工程更好、更持久地服务农民,依据《XX 市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硬化亮化工程建设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5〕108号)和《关于印发〈XX 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农发〔2016〕187 号),结合我市农村道路硬化和亮化工程管护工作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健全工程管护体系 按照“村建村管乡监督县补贴”的原则,建立“责任明确、分级管理、建护并举”和“专业养护与门前承包相结合”的农村道路硬化和亮化工程养护管理长效机制。 管护工作形式由乡镇(街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由乡镇(街道)组成管护队伍,统一负责管护工作;也可由村级配备专(兼)职的工程养护管理人员,负责管护工作。 乡镇(街道)是硬化和亮化工程日常管护工作直接管理主体,负责监督工程日常管护工作。由乡镇(街道)管护队伍负责管护工作的,乡镇(街道)要与管护队伍签订管护责任状;由村级自行管护的,乡镇(街道)与村级签订管护责任状,并进行考核,—1—村级要落实到具体人、具体户。 村级是工程管护直接责任主体,已建成的硬化和亮化工程档案资料齐全后,纳入集体资产管理,做好台账,并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做好项目管理;依据管护标准和管护措施,具体组织项目的日常养护和管理,落实好日常管护工作,确保道路和路灯保持良好状态,持续发挥效能。 第二条工程管护工作标准 一、硬化工程管护工作标准 通过日常管护,要及时发现隐患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修复或加固,并达到以下标准: (一)路面保持清洁,无畜禽粪便等杂物; (二)路肩稳定、密实,排水性能良好,处于完好状态; (三)建成的硬化道路不允许出现挖沟引水等损坏道路现象。 二、亮化工程管护管理标准通过日常管护,达到以下标准: (一)路灯正常使用效果良好,灯杆端正无歪斜、蓄电池完好无丢失、太阳能电池板清洁无破损。 (二)路灯档案资料齐全(具体包括路灯编号、系统配置、部件厂家、型号、参数、安装时间等),路灯编号要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统计,并做好档案管理。 —2—第三条工程管护补贴标准 管护人员补贴资金的使用按照“村申请、乡核实、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