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下田 整理 0 9 法3 1 共享 - 1 - 物 权 法 笔 记 整理 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物权法的概念与性质 一、物权法的概念 物权法,是指调整各种物权关系的法律规范。 人对物的支配关系可以分为物的归属关系和物的利用关系。其中物的归属关系所要解决的是特定民事主体对特定物的排他的全面支配权,物权法对这种物的归属关系的调整形成了财产所有权制度。物的利用关系是指特定民事主体对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进行利用,以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的财产关系。对物的利用包括所有人的自主利用和非所有人的他主利用。 二、物权法的性质 (一)物权法是私法 民法是私法的基本法,物权法作为民法的一部分,当然也属于司法。物权法之作为私法,贯穿着私法自治原则,认为每一个人都可以而且应该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决定私法方面的一切关系。 (二)物权法是财产法 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是人们基于彼此的人格和身份而形成的相互关系。财产关系是当事人基于财产而形成的相互关系。物权法是以人对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关系为调整对象,所以作为私法的物权法,具体而言属于财产法。 (三)物权法主要是强行法 强行法是绝对适用的,不以当事人的意思为转移,当事人必须遵循。而物权法由于实行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公示方法都是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得 以其约 定任 意变 通 ,只 能 按照法律规定设 定、取 得 物权,因 此,物权法的规范绝大 多 数 是强行性规范。 (四 )物权法是固 有法 物权法是固 有法,具有本土 性,这也是物权法与债 权法的一个重 要区 别 。 第二节 物权法的法源 所谓 法源 ,即 法律渊 源 ,是指有效力 的法律规范源 于何 处 。物权法的法源 ,即 在 实践 中遇 到 物权法案 件 时 ,从 何 处 可以找 到 用于解决本案 的法律规范。我 国物权法的法源 包括形式 意义 上 的物权法与实质意义 上 的物权法。 一、形式 意义 上 的物权法 形式 意义 上 的物权法,即 《 中华 人民共和国 物权法》,在 民法典 编 纂 完 成时 ,将成为民法典 的物权编 。 二、实质意义 上 的物权法 实质意义 上 的物权法,即 所有调整物权关系的法律规范总 和。除 了《 中华 人民共草下田 整理 0 9 法3 1 共享 - 2 - 和国物权法》以外,还包括民事特别法、行政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