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管理机构、施工技术人员及职责 第一节 现场管理机构 一、根据本工程结构和施工特点,为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我单位将一批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专业化程度高、装备精良、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施工队伍组成本工程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部,下设七个职能部门,六个工区,来实施本工程的施工与管理工作。 二、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与管理,项目经理部建立和完善各级管理部门,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能,实行对口的专业化管理,使各部门职能明确职能有效发挥。 项目经理部施工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本项目拟划分6 个工区、共 75 个施工分工区(处),72 个渣场。 一工区:屯昌区域,负责本项目屯昌县区域内除渠道及道路外所有工程的施工,共有 7 个分工区、8 个渣场; 二工区:定安区域,负责本项目定安县区域内除渠道及道路外所有工程的施工,共有 20 个分工区、18 个渣场; 三工区:海口区域,负责本项目海口市区域内除渠道及道路外所有工程的施工,共有 10 个分工区、9 个渣场; 四工区:文昌区域,负责本项目文昌市区域内除渠道及道路外所有工程的施工,共有 28 个分工区、37 个渣场; 五工区:渠道工区,负责本项目全线的渠道新建及渠道改造工程; 六工区:道路工区,负责本项目全线的砼道路的施工。 第二节 管理人员及部门的职责 一、项目经理职责 1、全权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与实施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3、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4、选择现场各部门的负责人。 5、确定项目的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并制定项目总体控制计划。 6、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二、项目副经理职责 1、确定现场施工组织系统、工作方针和工作程序。 2、作为项目经理的现场代表,与业主以及地方政府和群众团体联系协商有关方面的问题。 3、指导工程施工,规划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的布局。 4 指挥现场办公室、加工厂、工地道路等临时工程的建设工作以及修理厂和仓库的管理工作。 5、监督管理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并在不同的施工阶段,根据工作需要对现场人员进行调配。 6、建立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情况的监察程序 7、建立施工进度监察系统。 8、建立工程费用监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