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改制及申请股票上市中中有关问题的解读有关问题的解读--------创业板一、一、IPOIPO中关注法律的问题中关注法律的问题(一)发行条件第十条:发行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1、设立条件2、成立时间3、持续经营: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不足三年无特批
一、一、IPOIPO中关注法律的问题中关注法律的问题(一)发行条件•4、批准部门:(1)2006年1月1日前,省级人民政府
授权职能部门的,应有授权文件(2)定向募集公司:一般为地方体改部门(3)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商务部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09年后),《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一、一、IPOIPO中关注法律的问题中关注法律的问题(一)发行条件•5、发起人或股东(1)工会和职工持股会的持股限制(2)有限合伙•6、人数问题2人以上200人以下,过半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例外情形:定向募集、历史遗留问题
(06年1月1日前设立的超200人公司:合法但不能上市
)鼓励隐形股东显形化(信托、委托及代持股),前提是不能超200人
•7、注册:符合工商管理部门的登记规定
一、一、IPOIPO中关注法律的问题中关注法律的问题(一)发行条件第十一条:注册资本缴纳、出资资产过户、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1、股本最低股本数额(发行后不低于3000万);公司设立时的现金出资比例(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的折股比例(06年1月1日后不超过1:1)
2、出资资产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货币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不得以劳务、信用、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发起人和股东不得单纯以其对第三人的债权出资;无形资产出资—形成过程及权属、作价,职务成果
一、一、IPOIPO中关注法律的问题中关注法律的问题(一)发行条件•3、主要资产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