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根据医患纠纷事件的性质、情节轻重、事态发展情况,分成以下三级处置预案: 1 、三级处置预案 一般医患纠纷,患方人数在 5 人以内,没有过激行为,可通过该级做好解释工作即能解决的,则采取此方案。 处置流程图 2 不能化解 化解 患方提出异议,产生医患纠纷 当事医疗组、科主任(护士长)接待 医务科接待 上报医务科长 结束纠纷,善后管理 医务科调查,取证,当事科室积极配合,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医务科经办人员接待,听取患方意见,初步落实,予以解释 三级处理预案 不能化解 通知科室接待 启动 组织当事科长和经管医务人员与患者见面、解释,争取得到患方理解 通知保卫科,保安人员协助, 打开监控设备 上报分管副院长 不能化解 化解 结束纠纷,善后处理 启动 启动二级处理预案 3 2、二级处置预案 出现患方聚众走访,直接到院长办公室、医务部等部门投诉,患方人数在 10人以内,有过激行为迹象的,且经过三级处置预案难以解决的医患纠纷,则采取此方案。 处置流程图 4 办公室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医务部门化解医患矛盾 由分管副院长统筹指挥 组织专家咨询,分析讨论,制定方案 由医务科主任、经办人员协调办配合分管副院长在四层会议室接待患方,取得理解。(病人代表不超过5 人) 二级处置预案 纠纷复杂,请求启动 通知保卫科科长做好应急准备 通知保卫科在医院相关场所布置人员,打开相关监控设备 根据事态发展,必要时报警务室,城南派出所,“1 1 0 ”或兴仁县公安局求助 通知办公室,协调办工作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协调办组织人员在隐蔽处进行摄像取证,与媒体沟通,协助调解 不能化解 化解 上报分管医疗副院长或院长 结束纠纷,善后处理 一级处置预案 启动 5 3、一级处置预案 出现患方在医院内寻衅滋事;故意损坏或抢夺公私财物;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非法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在医院内外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堵塞交通;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经劝说无效的;抢夺患者或他人医疗文件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如药品、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等),经劝说无效的;其他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行为的医患纠纷事件,经过二级处置预案难以解决的医患纠纷,则应及时启动此方案。 处置流程图 6 上报属地上级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解决 纠纷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