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学院家属区物业服务管理方案一、家属区基本情况我院现有集中居住的家属区三处,海关路生活区、北校区生活区和刘庄 18#楼。其中,海关路生活区15 栋宿舍楼,394 户,建筑面积 34587 平方米,集中供暖站 1 处,配电室 1 处,老干部活动楼 1栋;刘庄 18#楼,住户 40 户,3040 平方米,锅炉房 1 处;北校家属区,住户 172 户,14327 平方米,集中供暖站 1 处。三处生活区均为八、九十年代所建的宿舍楼,至今都已十多二十年的时间,其间住户大多为我校教职工,部分为退离休教师遗属或子女,另有部分是学校迁出、转出老师出售给外来人员的房屋。二、物业化管理的可行性分析近年来,随着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健全法规政策体系,狠抓规范运作,先后出台了《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09、5、1 执行)、《济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物业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我校从济宁迁到曲阜办学,原生活区的水、电、暖、绿化卫生管理,以前由学院总务处负责维修,治安保卫、户籍管理由家属委员会负责,计划生育由学校计生办负责,现如今各项维修、管理都不能及时到位,服务水平无法提升,已无法满足广大教职工生活服务的需要,生活区实行物业化管理也势在必行。为更好地服务好广大老师,改善老师们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生活区实行物业化管理是必经之路。三、生活小区物业管理方案(济宁市三级服务标准0.15 元-0.35 元/m2)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是新生事物,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产物。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越发显得重要。为推动我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特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如下:1、生活小区物业管理的总体要求:小区封闭;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 20%以上;固定活动馆所 100 平方米以上;有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械、设施。2、成立物业监管部门生活小区实行物业化管理,给学校减轻了负担,为教职工提供了更好的服务,但学校不能完全放手,必须指导教职工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并协助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的维修、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3、小区内房屋的管理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委员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