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干部关于落实书面思想汇报制度心得书面思想汇报制度,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按照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应到司法所与矫正工作人员见面汇报一次,递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一、书面思想汇报制度作用书面思想汇报制度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首先,与电话汇报、监督人反馈以及工作者走访相结合,是了解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动态以及生活、工作近况的主要手段;其次,矫正工作者可以利用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到司法所递交书面思想汇报的机会与其进行一次个别谈话教育;再次,通过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本人每月完成一篇书面思想汇报,可以督促其在撰写的过程中进行反思,并增强其在刑意识。二、矫正对象书面汇报存在的问题制度虽好,关键还是在落实。笔者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目前的书面思想汇报制度的价值并未被充分的挖掘出来,仍然存在很多有待提高的地方:1、思想汇报的递交存在拖拉现象,不能保证每月按时递交。书面思想汇报制度设计的初衷就是通过每月一次的撰写以及递交的过程,了解服刑人员的动态,然而实际工作中却存在有些服刑人员到司法所时忘带甚至忘记写的情况,虽然在工作人员的督促下大多数能够做到日后补交,但是失去了时效性,矫正工作者就无法及时通过思想汇报了解服刑人员的动态,所谓的增强在刑意识也就成为一句空话。2、思想汇报质量不高,不能充分反映服刑人员真实的思想动态和生活、工作近况。具体来说,一种情况是思想汇报字数过少,另一种情况是内容千篇一律,基本上都是“遵守法律”、“热爱祖国”等空话、套话或者是网上抄来的文章,内容空洞,缺乏真实性。3、思想汇报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目前的思想汇报主要用于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近况,其在个性化处遇、心理矫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三、就做好矫正对象思想汇报的几点建议第1页共6页书面思想汇报制度能否落实到位,直接影响到社区矫正工作的效果,也是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品质与效能的关键环节,根据前文的分析,结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现状,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落实书面思想汇报制度。1、因人而异——类型化管理孔子提倡教育要“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过程中同样应该做到这一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各不相同,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对其进行硬性规定是不切实际也是没有意义的。因此,为了使书面思想汇报制度落到实处,有必要对其进行类型化管理。首先,对于文化程度低的,可以适当放宽要求。目前在很多涉农地区司法所,存在少数社区服刑人员只有小学文化水平,有的甚至根本不识字,对于这一部分矫正对象来说,书写本身就已经很困难,更不可能苛求质量。那么,是否可以免去这些人的书面思想汇报任务呢。从该制度的深层次内涵来说,笔者认为,为了及时掌握服刑人员动态,并督促其反思总结,除了极个别有特殊情况的,都必须尽量完成书面思想汇报。具体来说,完全不会写字的可以自己口述请他人代写,但必须保证本人签字;对于小学或以下文化水平但是有书写能力的,则鼓励其独立完成,并适当的放宽对其字数及内容的要求。年近六旬的老吴,因为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在汤山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老吴只上过小学三年级,做了一辈子的农民,连写自己的名字都十分吃力——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他一笔一划要写上一分钟。尽管如此,在进行入矫教育时,矫正工作者还是鼓励老吴试着自己动笔写思想汇报。一个月后,老吴交来了自己写的第一张思想汇报,虽然字写的东倒西歪,内容也十分简单,甚至很多句子都不通顺,但是工作人员还是表扬了老吴。这之后,老吴写思想汇报的劲头更足了,他说,“写不好,我就慢慢的写,一点点的写,写多了自然就越写越快、越写越好了”。可以看出,能够独立完成思想汇报给老吴带来了很大的成就感,用他自己的话说,第2页共6页“自己写,就不用求人,而且写的都是我心里想的东西”。确实,老吴的思想汇报虽然简单朴实,但却都是一个月来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比起一份别人代写的美观整齐却内容空泛的思想汇报来说要有意义的多。其次,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