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 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行业系统)的管理,确保行业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明确行业系统操作用户的职责,并实现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全面的、动态的、适时的记录、跟踪、监督及公开披露,提高行业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业系统是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行业管理计算机和互联网为依托运行,并融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的行业管理和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对行业数据信息和文件信息资源进行管理的信息系统。 行业系统的建设,由中注协按照统一技术、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进行。中注协负责行业系统的建设规划、日常运行管理以及操作指导和技术培训等工作。地方注协负责本地区行业系统应用中的日常运行管理、操作指导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 行业系统根据业务管理需要,设有考试管理、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业务监管和财务报表等多个应用子系统。 第四条 行业系统操作用户包括中注协、地方注协、会 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国家会计学院和 CPA院校。行业系统还设有公众查询版,社会公众通过公众查询版了解中注协对外披露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信息。 中注协、地方注协、国家会计学院和 CPA院校应设系统管理员,负责分配相关应用子系统的操作用户权限,系统管理员不能进行应用子系统的具体业务操作。行业系统操作用户按操作功能可分为录入人员、审查人员、查询人员,也可由同一操作人员兼任。 第二章 行业系统安全运行管理 第五条 行业系统操作用户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操作、使用电脑。操作应用行业系统的电脑需安装使用正版软件,及时安装软件补丁。不预览或不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及其附件。长时间离开电脑时,必须关闭行业系统的操作界面。 中注协、地方注协应建立完善计算机病毒防范机制,应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对不能处理的计算机病毒或黑客软件,应及时向中注协报告。 第六条 中注协专设系统管理员,负责行业系统相关的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备份网络设备和服务器设备的配置文档,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记录行业系统运行日志,对运行的故障和处理情况及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