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描述 上市,代表了企业价值提升的最高境界,对应了企业管理的最高要求。 传统的上市辅导模式,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券商分别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在不同的时段,分别、独立的介入同一拟上市企业,可谓“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以这样的模式推进企业上市系统工程,显然存在上市辅导系统工程中的上、中、下游工作或不同专业的辅导工作之间的严重脱节的突出问题,经常导致上市辅导工作推进到后一阶段时需再返回去对上一阶段的某些内容进行修正或补漏,并因此耽搁上市进度和产生新的费用。 另一方面,很多具有上市前景的民营企业还或多或少存在财务核算和税务申报不规范的历史风险,而传统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券商的服务代表通常忽视或无力单独对拟上市企业历史存在的财务、税务、内控、法务风险进行综合、及时、有效、协同的处理和化解,甚至留下上市“硬伤”,因此面临上市变数的例子并不少见。 市场实践表明:拟上市企业在付出规模费用暨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券商这三类中介服务机构正式签约前,非常有必要引进上市业务专家小组并基于与基金合作、私募融资、上市重组甚至是预留未来资本运作伏笔的需要,以前瞻的思维、系统的视角、正确的方式,对(集团)经营主体、组织结构、产权状况、业务构成、资产、负债、权益状况以及关键财务、税务指标,进行全面评估、合理规划、动态管理,并从财务、税务、投资、法律多个操作角度予以持续优化,特别是避免可能发生的上市“硬伤”,以适应上市“大考”,避免误入既走弯路又多花钱的传统老路。 企业上市运作的另一误区在于: 某些管理咨询类公司利用拟上市企业对上市规则了解不深又急于上市的心理,与企业签订天价合同,签单后再低价分包给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券商,而这些管理咨询类公司本身并不具备高水平策划、包装和全面、深入辅导企业上市的专业能力和政府资源,因此发生付费争议和影响上市进程的例子更为多见。 课程目标 ◇ 全面了解在IPO前,先要进行自我规范,对 IPO的前后流程要烂熟于心,在实际操作中才能不走弯路,才能节省时间,做最重要的事情。 培训对象 董事长、总经理、股东、财务总监、董秘、参与实际操作的财务人员 课程提纲 第一、企业尽职调查 第二、企业上市辅导 第三、报材料审批发行上市 第一部分、企业尽职调查 第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调查 第二 业务与技术调查 第三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调查 第四 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