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熔接方案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1 光缆的类型、制式、结构、光纤特性等应符合设计规定和敷设方式及条件的要求。 1.2 为了降低连接损耗,一个段内的光缆应配置一个厂家的光缆,并尽量按出厂序号的顺序进行配置。 1.3 光缆接头应避开交通道口,障碍点和不便于施工作业的地方。并具有可拆缷及光纤再连接的性能。 1.4 施工中光缆的外护层(套)不得有破损,接头处应密封良好。 1.5 光缆的最小容许弯曲半径,单条光缆不应小于其外径的20 倍。光纤在接头部位一般有 0.6 至 1m 的余留长度,弯曲半径不小于 40m m 。 1.6 光缆的接续人员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1.7 光纤熔接机、光时域反射仪、切割器等贵重仪器、器具应专人管理,建立使用得登记,并及时保养和维护,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 态 。油 机供 电是 最好用稳 压 器,以 保证电 压 的稳 定。 1.8 光缆接头盒 及附 件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具备良好的防 水 、防 潮 性能,胶 剂 保护材 料 应在有效 期 内。光缆接头盒 中的金 属 护层、加 强 件(芯 )、铠 装 层按设计要求实 现 电 气 上连接。 1.9 光缆尾 纤的特性和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光纤活 动 连接器应具有良好的重复 性和互 换 性。 1.10 线 路 熔接盒 两 侧 余缆,用余缆支 架 固 定。见 下 图 。 1.11 光缆敷设之 前 ,对 运 到 现 场 分 屯 点的光缆必须进行单盘 检 验 ,检 验 不合格的光缆不得在工程 中使用。 1.12 检 验 合格后的光缆应及时恢 复 包 装 ,包 括 光缆端 头的密封处理、缆盘护板 重钉 。单盘 光缆应用光时域反射仪(简 称 OTDR)测 试 长度及衰 减 ,长度抽样 100%,衰 减 抽 样 不少 于 50%。测 试 结果 应符合订 货 合同 及设计要求。 1.13 测试光缆长度时,可根据工厂提供的等效折射率用1310nm 波长进行测试;测试光纤衰减时,需用1310nm 和1550nm 两个波长。 1.14 对照运单检查包装标记、端别、盘号、盘长,包装有无破损、缆身外观有无损坏、压扁等,并作出记录。对包装有严重损坏或外护层有损伤的,应详细记录,在光缆测试时重点检查。 1.15 光缆接续不宜在雨天、大雾天和进行。温度低于零度应采取升温措施,以确保光纤的柔软性和熔接设备的正常工作,以及施工人员的正常操作。 1.16 光缆接续时,应搭置帐篷或在专用接续车内进行,以防止灰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