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城区古都风貌文化保护区内危旧房改造的调研报告 第一部分是简要分析古都风貌文化保护区内危旧房改造的主要矛盾,第二部分是分析解决古都风貌文化保护区内危旧房改造的思路、原则,第三部分提出了根据我区情况进行古都风貌文化保护区内危旧房改造试点的几种模式,第四部分提出了几点政策建议。 一、东城区古都风貌文化保护区内危旧房改造的几个主要矛盾 1 古都风貌文化保护区(以下简称文保区)内危旧房过多,造成保护与改造之间的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的规定,城市需要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或历史街区,保护是指对历史地段及其环境的鉴定、保存、维护、整治以及必要的修复和复原等活动。文保区内好房子多,意味着工作重点是历史地段及其环境的鉴定、保存、维护和整治,工作难度、资金压力等都会相应降低。而东城区恰恰相反,在文保区内危旧房的比例超过 8 0 %,也就是说很多房子都要拆了按照古都风貌重新或部分翻建,形成了“保护少,改造多”的情况。这样就增大了工作的难度,主要表现在文保区的建筑规划设计、资金投入、市政设施建设、房屋施工、居民周转问题等等。 2文保区的划定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向北京市人民、全国人民做出的承诺,这造成文保区内危旧房改造的迫切性与配套政策法规相对匮乏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近 1 0 年来,城市建设和城市土地开发飞速发展,以房地产经营开发为主体的城市建设和城市开发成为主旋律。在与城市建设和城市开发有关的法律规范中,大多是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为主,对其他模式的城市土地开发活动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几乎没有。文保区内的危旧房改造是在保护前提下进行的改造,受到古都风貌保护的限制,对以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是不愿意介入的。文保区内的危旧房改造由于它的特殊性,不可能完全参照房地产开发的法律规范进行操作,因此,尽快出台一部比较完整的、全面的、统一的关于文保区内危旧房改造的法律法规是十分必要的。这主要表现在确定文保区内危旧房改造的主体,规范各个参与者的权利与义务,制定改造模式的流程,资金的来源,房地产产权调整,房地产价值评估、利益分配和公示机制,建筑规划的主导思想等方面。现在的问题是关于文保区的法律规范,基本都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文件,法律效力不高,老百姓了解甚少。现有的政策文件包括《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北京旧城 25 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