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X 省 X 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我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根据《X 市 X 年度蓝天工程暨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全过程管理,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实行清洁原料、安装治理设施等措施,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重点推进石油炼制、石油化学、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 治理;全面完成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强力推进规模餐饮场所油烟治理。坚持突出重点、加快推进,注重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大幅减少重点行业 VOCs 排放,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二、工作目标完成 2 家包装印刷企业 VOCs 治理;完成 2 座储油库、150 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强力推进 12 家规模化餐饮场所油烟治理。全面完成辖区内重点行业 VOCs 企业、加油站(车)、规模餐饮场所的治理。三、时间安排X 年 7 月 4 日至 X 年 12 月 31 日为攻坚阶段,X 年为巩固提高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四、主要任务(一)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行业 VOCs 治理1. 各县区政府、管委要继续开展排查,查漏补缺,确保所有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学企业完成 VOCs 治理。对新排查出的企业,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自 X 年 11 月 1 日起,依法实施停产治理。2. 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体系,细化工作程序、检测方法、检测频率、泄漏浓度限值、修复要求等关键要素,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设置编号和标识,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3. 加强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放控制。工艺废气应优先考虑生产系统内回收利用,难以回收利用的,应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等方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采取适当措施尽可能回收排入火炬系统的废气;火炬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置规范的点火系统,确保通过火炬排放的 VOCs 点燃,并尽可能充分燃烧。4. 严格控制储存装卸损失。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设施应在符合安全等相关规范的前提下,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密封的浮顶罐或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的拱顶罐,其中苯、甲苯、二甲苯等危险化学品应在采用内浮顶罐基础上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等处理设施。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应采取全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