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美著作人身权权利构造的比较法考察的开题报告一、讨论背景和意义随着全球化的趋势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增强,中美两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的比较讨论形成了热点话题。在著作权保护的范畴中,著作人身权是著作权利构造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著作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基础性保障。因此,对于中美两国著作人身权权利构造的比较讨论不仅具有知识产权法律理论的学术价值,也具有指导两国著作权保护制度的改革和法律实践的重要意义。二、讨论内容和思路1. 中美两国著作人身权的概念和内涵比较对中美两国著作人身权的法律定义和表述进行梳理和分析,比较两国著作人身权的内涵和界限,建立中美著作人身权的基本比较框架。2. 中美两国著作人身权权利构造的比较分析(1)权利主体:比较权利主体的界定、划分和范围。(2)权利内容:比较权利内容及其扩展,包括权利的种类、范围、期限等。(3)权利限制:比较权利的限制规定、权利平衡的原则、具体限制方式等。(4)权利行使和保护:比较权利的行使方式,完善性、保护措施等。3. 基于差异性的比较对比及其原因分析比较中美两国著作人身权的差异性,探讨两国著作人身权权利构造的具体差异究竟是因为法律体系的差异、文化差异、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差异等。三、讨论意义和预期目标本文将比较中国和美国著作人身权权利构造的体系,为两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提供参考和启示性意见,为改善两国著作权保护制度提供参考,为了更好的保护著作权的权利,营造更好的创新制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