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滇银行不良资产集中清收管理构架设计 目 前 富 滇 银 行 尚 有 存 量 不 良 资 产 近8 亿 元 (不 包 括 已 剥 离 委 托 长城 资 产 管 理 代 理 清 收 的 8.32 亿 元 ),其 中 信 贷 类 不 良 资 产 5.8 亿 元 ,非 信 贷 类 不 良 资 产 亿 元 , 大 部 分 为 2007 年 以 前 形 成 , 时 间 跨 度 长 ,清 收 难 度 大 。 同 时 , 由 于 银 行 经 营 风 险 的 客 观 存 在 , 不 良 资 产 势 必 会长 期 伴 随 银 行 , 现 实 的 不 良 资 产 意 味 着 银 行 增 加 了 机 会 成 本 损 失 , 因此 , 加 大 不 良 资 产 清 收 、 处 置 力 度 将 是 银 行 长 期 面 临 的 任 务 。 由 于 不良 资 产 的 复 杂 性 ,依 靠 原 有 的 经 办 行 或 职 能 管 理 部 门 已 不 足 以 完 全 承担 不 良 资 产 清 收 处 置 任 务 , 须 设 立 一 个 专 业 机 构 , 扩 充 专 业 人 员 来 集中 管 理 , 清 收 , 处 置 不 良 资 产 , 以 建 立 责 任 明 确 、 考核严谨的 不 良 贷款管 理 机 制, 克服不 良 贷 款前 清 后积、 责 任 不 清 、 清 收 不 力 、 数据不对称的 问题。 一 、 管 理 模式 “统一 管 理 , 集 中 经 营 ”的 模式 。 即设 立 一 个 专 门机 构 来 专 业 经 营 、盘活和处 置 不 良 资 产 ,一旦某笔贷款变为不良资产,先由经办单位进行清收,并由风险管理部发出限期清收警示信号,当限期清收仍不能收回或期间发生风险变化并被认为需要移交时,则由原经办行按照一定的程序及价格转移到不良贷款专业机构集中管理和处置。在这种情形下,原经办单位按照确定的转移价格计提拨备损失,专业机构按照确定的转移价格实行任 务 单列、 单独考核。在管理关系上,采取人 员 集 中 、 项目 集 中 、 处 置 集 中 、 管 理 集 中 , 债权 债务关 系 不 改 变 、 账 户 结 算 不 改 变 、 资 金 核算 不 改 变 、 档 案 管 理 不 改 变 的“四 集 中 、 四 不 变 ”的 方 式; 在 法 律 关 系 上 , 债权 债务 合 同 关 系 保 持 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