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的必要与适度――读《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 【字体:大 中 小】 2007-08-09 11:15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所 静 当今世界范围内的公共管理领域中,公民参与决策涉及到社区发展规划、社区犯罪预防、公共交通、环境保护计划和危险废弃物处理等公共事务的管理的事项
公民控制信息资源的可能性,为公民的有力参与活动提供了技术化基础
公民社会(在市场与政府之外的“第三种力量”)的发展与非营利组织活跃成为公民参与强有力的组织基础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传播,使得越来越多的公众意识到,他们有能力影响那些关乎他们生活质量的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同时,公共管理者也意识到,如果大多数公众对公共政策过程十分冷漠、麻木不仁甚至极力反对,那么政府的决策制定也将是毫无意义的
从前那种大多数公共管理者习惯于在幕后远离公众监督或不被公众关注的环境下工作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公共决策需要公众参与已成为普遍的共识
公民参与对于公共决策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对公众参与的必要性达成共识之后,公共管理者们不禁又会产生这样的问题,即是不是所有的公共决策都必须或者都需要公众参与
如果不是,公共管理者在不同决策情况下,应以怎样的标准选择不同范围、不同深度的公民参与形式
怎样维持公民参与代表性与政府管理活动效率之间的平衡
公众参与对于公共决策的影响有哪些
政府应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适当地使用不同层次的公民参与形式
托马斯教授所著的《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者的新技能与新策略》一书,将促进我们对上述问题的思考及解答
作者在整本书中分别分析了影响公众参与范围与方式的要素、不同的公众参与方法适用的条件及优缺点、公众参与对公共管理者提出的要求等问题,并提供了较为明确的指引
书中确立并分析了“公共决策”中的“公众参与”的“有效决策模型”
这里的“公共决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