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工业管理体系改革回顾我国航空工业自 1951 年建立后,通过全面学苏联,经过不长的时间,建设起了一批骨干企业,实现了从修理到仿制的过渡,为航空工业的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
以后又经过几十年的建设,航空工业从小到大、从修理到制造、从仿制到自行研制,逐步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拥有科研、生产、教育各个方面的工业体系,共仿制、研制型号 70 余种,生产各类飞机 1
5 万余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成为我国高技术产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但也要看到,我国航空工业管理体制长期以来基本上还是军事工业的体制,对外高度封闭,内部结构失衡,重军轻民,重生产轻科研,依赖国家财政支持,缺乏活力
虽然建立了航空工业体系,但摊子大、力量散,形不成拳头,在管理体制上存有着致命的弱点
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航空工业管理局(1951 年 4 月〜1952 年 7 月)1951 年 4 月 18 日,中共中央决定为适应空军建设需要,在重工业部设立航空工业管理局,统一负责飞机的一切修理工作
5 月 15 日,重工业部转发政务院 4 月 29 日文件,正式批准成立航空工业管理局,由段子俊任局长
同年 5 月,重工业部航空工业管理局在沈阳市民生街 63 号开始办公
7 月16 日,政务院决定任命重工业部部长何长工兼任航空工业管理局局长,段子俊、陈一民、陈平任副局长
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机械工业部第四局(后又称第一机械工业部第四局第三机械工业部第四局)(1952 年 8 月〜1963 年 9 月)1952 年 8 月 17 日,中央人民政府第 17 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机械工业部,任命赵尔陆为部长,并将原重工业部兵工总局、航空工业局、北京工业学院和干部学校划归第二机械工业部(后为第一机械工业部)领导
赵尔陆部长兼任航空工业局局长,王西萍为副局长
1955 年 3 月,王西萍任航空工业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