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民政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材料 民政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材料 2024 年以来,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进展理念,根据“兜底线、补短板、促进展”的要求,本着“难点工作有突破、重点工作有创新,整体工作争一流”工作思路,强化举措,攻坚克难,各项工作进展势头良好。现汇报如下: 一、健全社会保障机制,织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 一是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印发了《关于调整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自 2024 年 1 月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 620 元/月调整到 682 元/月,补差标准 37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 4100 元/年调整到 4510 元/年,补差标准为 216 元/月,做到了“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截止目前,为 208 户 376 人发放城镇低保金 66.56 万元,为 5299 户12310 人发放农村低保金 1265 万元,为 2201 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生活费 559 万元。 二是深化开展农村低保动态核查。今年 4 月份,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开展了年度集中核查,及时召开了民政助理会,向各乡镇印发了《关于农村特别困难群体精准认定精准核查,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乡不漏村、村不漏户以及“五清、四严、三不认定”的核查办法,做到了审核程序“严”,收入核实“清”,保障对象“准”,对条件明显好转的 226 人及时调整出列,对符合条件的 208 人按程序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必退、动态监管”的目标。 三是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或就业帮扶的 1480 人全部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给予兜底保障,实现稳定脱贫。 四是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联合县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法律法律规范了我县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标准制定、审核审批程序等。对小额临时救助标准由原来的不超过 600 元,调整到不超过 1300 元,切实发挥临时救助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的扶持作用。 五是完成高龄、失能老人评估工作。委托县中医院、县医院,对低保对象失能状况进行评估,其中 80 岁周岁以上低保对象不用评估,可直接申请,符合失能半失能条件的,每月可领取 100 元的服务补贴,经 2 家医院评估,共有 275 人符合条件,第一季度发放补贴 8.41 万元。 八是孤儿养育按时足额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