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子龙街小学办学章程序言子龙街小学地处大邑县城东郊锦屏山下,前身是大邑县银屏中心小学,2007年4月更名为大邑县子龙街小学。在实施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进程中,学校先后经历了城郊结合部学校改扩建工程和灾后重建工程,现占地面积为19602平方米,建筑面积9420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厚。学校具有得天独厚的社区文化优势,子龙文化在子龙街社区渊源流长,“忠义仁智勇”的子龙精神在社区居民中有一定的影响。学校将子龙文化引入学校教育,为传统文化注入时代内涵,并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现代教育理论,总结、提炼出了“仁爱心,责任心,心心相印”的学校办学理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校名与地址】本校全称为“大邑县子龙街小学校”,简称为“子龙街小学”,英文表述为“ZilongStreetPrimarySchool”,住所地址: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本校由大邑县教育局举办,经大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机关批准,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校是一所实施小学六年制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规模最大为36个教学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学校标识】校徽:是古蜀国蚕丛王时代的“龙”字的象形文字演变而成的图案,体现了学校厚重、优秀的文化底蕴和“文化育人”的办学思路以及鲜明的地域色彩,蕴含了学校传承、弘扬子龙精神的理念。校歌:《爱满天下》纪念日:2007年4月18日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五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学校副校长的聘用(任命)原则或程序为:民主推荐(自荐)组织考察、报大邑县教育局按程序聘任。第六条【校长职权】校长行使下列主要职权:(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二)组织制定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三)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提议副校长人选,聘任中层干部和教职工,维护学校秩序;(四)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五)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六)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七)负责规定范围内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八)负责学校安全工作;(九)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充分发挥民主,发挥教职工积极性;(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关系,创造良好育人环境。第七条【学校重要事项决策】学校发展规划、招生(入学)方案等重大问题由校务会决策,决策程序为:提出意见、可行性研究、充分讨论、教代会表决通过。第八条【工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均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职责如下:(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广大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