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切管理制度 目的: 规范制程管理奖惩办法,做到“有据可依,责任到人”的原则,特制定本规范
客诉责任处理: 轻微客诉:一般只做教育训练案例,以书面、口头形式令其整改,不追究作业人员责任
严重客诉:由品管部门主导召开专案品质检讨会,划分责任,分为生产责任、品管责任和管理责任
如批量性的异常,但客户让步接受的(未造成退货),追究相关生产工序作业员、直接QC 的责任,视情况分别罚扣10—200元(生产品检按 8:2分配)
个别少如量(小于 0
2%)的不合格品流出,追究生产者责任,视情况罚扣20—30元,如客户因此罚扣的,由生产者承担,该情形一般不追究工序QC责任
如全检产品有少量不合格品流出的,追究全检验工序作业员责任,视情况各罚扣30—100元
质量事故分类: 轻微质量事故:违反工艺、品质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按产品价格计算)200元以内的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生产品质控制不当(工艺、操作、材料、设备等因素),导致产品判定不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200—1000元的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因生产品质控制不当(工艺、操作、材料、设备等因素),导致产品不合格的,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事故
质量事故罚扣 轻微质量事故:责任分为生产责任、品控责任总承担直接成本 100% 生产责任:直接操作班组占其中 80% 品质责任:工序检验 QC占其中 20%(该类事故责任不涉及当班主管) 一般质量事故:责任分为生产责任,品控责任及管理监督责任总承担直接成本 100%
生产责任:直接操作班组承担 75%
品控责任:相关工序 QC承担 20%
管理责任:生产主管承担占 5%
重大质量事故:责任分为生产责任,品控责任及管理监督责任总承担直接成本 100%
生产责任:直接操作班组承担 70%
品控责任:相关工序QC承担20%
管理责任:生产主管承担占10%
说明: 1、 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