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提高应收账款周转效率,保证资金运营安全,防范经营分险,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合公司所有应收账款管理
第三条 应收账款指销售产品,满足付款条件,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
第二章 部门职责与权限第四条 营销部门负责客户信息调查与管理,建立客户管理档案,签订销售合同,催收货款,定期分析应收账款状态,定期与客户对账,及时向财务部提供会计核算资料,管理应收账款档案
第五条 财务部负责应收账款指标的下达,每月组织一次回款会议
负责应收账款的综合管理,定期提供应收账款明细资料,定期进行应收账款财务分析,及时反馈回款情况,提供归档资料,提报应收账款考核资料,按国家和“产业名称”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定期组织向欠款客户询证确认债权,确认营销部门与客户对账的准确性,控制坏账风险
第六条 办公室负责应收账款的考核管理
第三章 应收账款管理第七条 坚持“谁销售,谁收款”原则
营销部门负责按期收回本部门销售产品相关账款,负责历史遗留应收账款的清欠
历史遗留应收账款的清单由财务部提供,营销部门组织落实,公司其他部门协助
第八条 财务部负责定期核对应收账款情况,业务部门配合提供相关信息
第四章 应收账款考核管理第九条 应收账款实行月度考核机制,按应收账款回款完成情况每月考核一次,按实际回款占下达指标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如下:(一)实际回款/月度指标比例小于 80%时,按(月度指标*80%-实际回款)差额部分的万分之一予以扣罚,扣款金额最低 100 元,最高1000 元;(二)实际回款/月度指标比例在 80%至 100%之间时不进行奖罚
(三)实际回款/月度指标比例超过 100%时,按(实际回款-月度指标)超额部分的万分之二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低 200 元,最高2000 元;第十条 营销部门全年累计回款低于全年累计指标的 80%时,应按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