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单元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维护公平正义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1、我国民法调整的民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民法的基本原则贯穿民法的始终,是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同时也是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准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有:(1)平等原则。(是首要原则,核心原则)⑵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⑶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原则。⑷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⑸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⑹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3 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1 民事主体: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⑵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⑶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即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大类:①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年满 18 周岁的自然人;年满 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③ 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4、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回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这些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二、依法保护人身权1、人身权的含义: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2、分类: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3、我国民法通则在保护身份权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荣誉权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侵犯荣誉权主要表现为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4、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要受到法律制裁。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