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应对刑诉法修正案对公诉工作的挑战 2024 年 3 月 14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并将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刑诉法修正案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进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以及法治文明不断进步的背景下出台的,对于打击和惩治犯罪,维护和保障人权方面都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在刑诉法修正案出台后如何履行好公诉职能,应对新的挑战是各检察院公诉部门应当共同关注和争辩的问题。 一、刑诉法修正案对公诉工作的挑战 (一)证人出庭作证增加了庭审难度 刑诉法修正案中增加了证人出庭作证制度,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另外还新增了鉴定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看法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看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特地学问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看法提出看法。上述规定凸显了法院今后在审理案件时对言词证据的重视,对公诉机关而言,证人出庭作证的效果具有不行预报性,无疑加大了庭审的难度。 1.证人出庭作证易受人情、人身平安等因素影响 证人出庭作证虽有利于庭审双方对言词证据进展质证,实现司法公正,但由于中国是人情社会,证人简洁受到被告亲属等多方社会因素的影响,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传统心理,或者担忧出庭作证后会对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平安产生不利影响,而拒绝出庭作证或者在出庭时更改口供。虽然刑诉法修正案中也提到了对证人及其近亲属人身平安的疼惜,但掩盖面还不够广、具体落实措施还比较粗泛,在现实中很难落到实处。另一方面,由于案件多数发生在城乡结合部,证人多为流淌人口,居住地不明确或者时常变更,庭审前法院很难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这也使该证人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证言的证明力受到影响。 2.专家证人出庭是对公诉人询问技巧的挑战 专家证人出庭对于取舍多个冲突的鉴定看法和解决控辩双方对于鉴定看法的分歧具有主动的作用,但鉴定人和专家证人都属于具有确定专业学问的特别群体,他们所作出的鉴定看法具有确定的专业性和晦涩性,因此,庭审中对鉴定人和专家证人的询问就需要公诉人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