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才集聚计划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9号)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黑发〔**〕6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黑发〔**〕20号)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积极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企事业单位人才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和高层次人才来**创新创业,坚持“高、精、尖、缺”的人才引进原则,采取“政策+平台”、“资金+基地”、“人才+项目”等模式,大力引进我市急需紧缺人才。到20XX年,引进国内高层次人才10000人,新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个、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20个、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基地60个,计划引进和集聚博士、博士后及副高职以上人才200余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300人、外国专家项目200个、外国专家800人次,聘任市政府特聘专家200人。二、主要任务(一)实施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组织发动企事业单位,采取赴重点名校招聘、专场招聘、到发达地区公开招聘等形式,大力引进优秀人才。(二)实施企业博士后人才集聚工程。发挥在**高校、科研院所人才优势,盘活用好本地人才。利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等人才工作载体,建立市博士后创业示范中心,吸引一批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及副高职以上人才来**创新创业。(三)实施特邀专家聘任工程。以建立院士工作站等柔性引进方式,聘请一批省外高端人才来**开展项目合作、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构建“不求所有,但为所用”的人才共享模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的智力支撑点。(四)实施海外人才智力引进工程。通过国家外专局引智第1页共6页项目和市地方项目引智计划,吸引一批外国专家和海外人才来**开展项目合作和技术攻关。通过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留学人员择优资助计划及省、市资助计划,吸引一批海外留学人员来**创新创业。(五)实施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资助工程。对携带项目来**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大力支持。资助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在我市落地转化。三、有关政策(一)对引进人才给予安家费、购房补贴、生活补贴。对中直省属在**企业、市属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两院院士,给予安家费100万元、购房补贴100万元,生活补贴每月发放1万元;对引进“长江学者”、“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入选者,给予安家费50万元,购房补贴50万元,生活补贴连续3年、每月发放0.5万元;对引进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大型企业高管,给予安家费30万元、购房补贴30万元,生活补贴连续3年、每月发放0.4万元;对引进的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主要完成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或省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大型企业中层正职管理人才,给予安家费20万元、购房补贴20万元,生活补贴连续3年、每月发放0.3万元;对引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取得发明专利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10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生活补贴连续3年、每月发放0.2万元。其中,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安家费、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由市人才发展资金全额承担;到企业工作的两院院士及“长江学者”、“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安家费、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由市人才发展资金全额资助,其他人员安家费、购房补贴由市人才发展资金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生活补贴由市人才发展资金全额资助。引进的人才应与企事业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劳动(劳务)合同,并在我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第2页共6页(二)对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及进站(基地)人员给予资助和补贴。对吸引院士、博士、博士后及副高职以上人才的中直省属在**企业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