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工作纪律(经 年 月 日 审议通过)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进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规定、纪律
第三条 公司提倡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制造精神
第四条 公司鼓舞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进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公司予以鼓舞、表彰
第五条 公司尊重知识分子的辛勤劳动,为其制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六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七条 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
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八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坏公司形象、声誉和股价稳定
第九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进展
第十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十一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一)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相近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它厂商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上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面招摇撞骗
(五)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 15 分钟
(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不得私自将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复印件)带出办公区域
(八)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