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利益分红兑现实施方案 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扶领通〔2024〕8 号)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关于做好扶贫项目利益分红兑现工作的通知》兴扶领办通〔2024〕44 号文件精神,经讨论,根据我镇实际,为确保产业扶贫利益联结带动贫困户持续增加收入,实现稳定脱贫和巩固提升脱贫质量,确保做好我镇扶贫项目利益分红兑现工作有关事宜,制定本方案。 一、完善扶贫项目利益联结机制 以扶贫资金、捐赠资金、援助资金量化到户入股企业或合作社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实行“保底分红+效益分红”的方式进行差异化利益分配。保底分红资金必须占量化资金的 5%以上并逐年递增。股份分红低于保底分红时实行保底分红,高于保底分红时实行按股分红。扶贫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方式投入市场经营主体获得的收益,扶贫资金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合扶贫资金租赁取得的收益,80%以上由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20%由村集体享受。要根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根据脱贫情况,适时开展受益对象动态调整。到村分配给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收益,通过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或村归民约等方式实行差异化分配。各村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分类,每类给予不同的分配权重进行分配。边缘户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等享受差异化分配。 扶贫产业项目原合同(协议)约定发生变化,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补充合同(协议)。项目合作期限到期后续签或收回重新实施投资入股项目的,严格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黔扶领通〔2024〕8 号)规定程序办理,并落实利益联结机制。 二、收益权归属及使用范围 将量化到户入股资金对应的收益归属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收益重点用于帮助产业带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和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改善维护村内小型公益设施等支出。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或村规民约等方式进行收益分配。 (一)收益用于帮助产业带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和巩固脱贫成果方面 收益资金扶持贫困户进展,要综合考虑原项目分配的实际, 除受益对象特定的项目外,原则上要把历年来实施的投资入股项目收益统筹安排分配给贫困户,主要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补助金、生活保障金、临时救助金、创业就业奖励金、进展生产补助金等方面。 1、差异化分配到户收益 (1)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设立村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值班执勤、村庄道路管护等公益性岗位,安排从事公益性事业,发给公益性岗位补助金,通过参加劳动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