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关于做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 武市组发〔2024〕200 号 各县〔区〕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市委二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着力破解我市人才总量缺乏特别是工业人才严重匮乏的瓶颈问题,现就做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突出引进人才的重点对象 根据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开展的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重点是正高级专家、博士讨论生,“211 工程〞院校硕士讨论生和紧缺专业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毕业生。 二、要明确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相关政策待遇 1、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按以下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正高级专家和博士讨论生每人 10 万元,“211 工程〞院校硕士讨论生每人 5 万元。生活补贴在五年内分 3 次计发,工作满一年后考核合格的发给 30%,工作满 3 年后考核合格的发给 40%,工作满 5 年后考核合格的发给 30%。 2、博士讨论生和“211 工程〞院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到工业园区和两县〔天祝县、古浪县〕、两片〔张义山区、民勤湖区〕工作的,工作期间由同级财政每人每年发给 5000 元工作补助。 3、引进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人才,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政策。 4、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职称随到随聘。对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的,可实行低职高聘并兑现工资。硕士以上学位的急需紧缺人才,申报、晋升职称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不占单位职称限额。 5、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由同级人社部门负责,解决其配偶工作调动或就业安置问题;其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在市、县〔区〕择校就读,并免收择校费。 三、要鼓舞和支持县〔区〕、市直部门〔单位〕、工业园区、重大工程根据开展需要自主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各县〔区〕和工业园区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由各县〔区〕制定有利于引进、留住、用好人才的具体政策并组织引进。市直部门〔单位〕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由主管部门提出具体政策和引进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讨论同意后组织引进。重点工程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由工程实施单位灵活聘用,聘用人员可以根据相应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也可以实行协议工资。 四、要抓紧抓好近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主要工作 1、把选调优秀大学生作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重要途径,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积极向省委组织部汇报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