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学生在校教育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补充和检验,是学生进入社会和上岗前全面提高职业能力的必经阶段
为法律规范我院学生的顶岗实习,加强顶岗实习的管理,全面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顶岗实习的意义与要求1、顶岗实习是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培育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必要环节
各系部要充分认识学生顶岗实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企业建立稳固密切的合作关系,为学生落实实习岗位,做好顶岗实习工作
2、各系部要切实落实人才培育方案,制订顶岗实习的实施计划,明确顶岗实习的时间和要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有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时间,对顶岗实习实施课程化管理,是各个专业的必修课程,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考核合格方可毕业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1、顶岗实习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学院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领导全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学院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就业办、学生处、系部等负责人为成员
其中教务处负责全院顶岗实习工作宏观指导、顶岗实习工作的检查、评估
学生处负责协调系部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
就业办负责协助系部联系顶岗实习单位
各系部负责顶岗实习企业的联系、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
2、各系部成立学生顶岗实习指导小组,系部负责人、教学主任、教研室主任、辅导员、专业老师等为成员,全面负责本系部学生的顶岗实习组织、管理工作,系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各系部应选择责任心强、实践教学经验丰富、对实习现场比较熟悉、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老师和企业人员共同担任指导老师,负责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进行指导和管理
原则上一个标准班配备 2 名指导老师
4、顶岗实习可实行学院为学生推举实习单位和学生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的办法,实习单位与学生可以双向选择
假如企业同意接收学生到本单位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