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城管与小商贩”冲突浅析城管执法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演进,城市人口剧增的今日,城管执法机构在城市美化方面做出的贡献是举足轻重的,城管人员这个被人们熟知的执法者在其中起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然而,流动小商贩这种经营模式严重影响着城市建设、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形象,城市执法者与小商贩之间的矛盾冲突常常导致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通过“城管与小商贩”冲突映射城管执法部门与执法相对人的矛盾,进而探讨城管执法的现实困境与其根源,并从中寻求解决措施。关键词:城管执法、矛盾冲突、现实困境、对策一:城管与小商贩: 《印度媒体》认为城管的主要任务就是驱逐街头无照商贩,以及检查各类许可证①。如今常见的城管,是指综合执法权改革下产生的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执法部门,其名称以及组织也因地而异。有的地方叫综合执法局,有的地方称为城管监察支队.小商贩指的是:由于文化水平较低、欠缺一定的职业技能,又无支付高昂固定商铺的能力,故只能从事诸如摆地摊、卖杂货、擦皮鞋、用小推车买早点等技术含量很低的职业,也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2009 年 5 月 16 日,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两名,重伤一人;2012 年 1 月9 日,广州城管殴打刘武秀夫妇,致受害人左手无名指骨折;2013 年 7 月 17 日,湖南莲塘村瓜农两口子卖西瓜,丈夫被临武城管暴力执法打死。等等一系列事件都活生生地证明了“城管与小商贩"冲突的不断升温。与小商贩“打交道"成为城管的“家常便饭”,躲避城管的追赶似乎也变成小商贩的本能反应。应当注意的是。城管与小商贩的问题仅是城管执法部门与执法相对人问题的冰山一角,但它也反应出城管执法的现实困境。二:城管执法的困境及其原因:城管执法,起源于 1996 年 10 月 1 日生效的《行政处罚法》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它把原来分属于环保、环卫、规划、工商等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分割出来,以履行城市管理中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职责,完全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任务②。 城管执法实行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都给予了较高评价。但是,管理执法仍面临着严峻的现实困境:一方面,城管执法因多是针对执法相对人的违章违法行为,执法手段以处罚为主,这直接损害了执法相对人的利益,因而他们抗法甚至是暴力抗法,公众处于同情弱者的心理,也对城管执法不部门不满;另一方面,城管执法部门面对执法相对人的抗法甚至暴力抗法,有时又不得不野蛮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