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周林学校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一、总则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应急管理法律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在遭遇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
学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处置中措施得力,最大限度降低事件影响和损失
学校所在区域内发生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一)学校成立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周 莉副组长:袁友明成员:陈龙、杨远霞、朱季声、王志奎、余冬、甘霖、彭善进及各班主任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行政中心,日常工作由行政中心承担
(二)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立现场处理、疏散引导、安全防护等若干小组
1、事故现场处理小组2、通信联络小组3、疏散引导小组4、安全防护小组5、抢救小组6、后勤保障小组三、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一)类别1、火灾事故;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3、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4、校园爆炸事故;5、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6、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7、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活动安全事故;8、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
(二)等级确认与划分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和生活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2、重大事件(Ⅱ 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和生活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3、较大事件(Ⅲ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损害,对学校教学和生活秩序产生影响的事故灾难
4、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造成损害的,对学校教学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难
(三)应急处置程序1、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后,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安保组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