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住房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1.政府主导组屋的开发与建设,由建屋进展局具体实施
新加坡是市场经济国家,但住房的开发与建设并不完全通过市场来实现,而是由政府主导
新加坡政府十分明确自身在解决住房问题上的责任,制定了符合其国情特点的住房政策和分阶段建房计划 (每五年制定一个计划),实行了一系列行政、法律、金融和财政手段,大规模兴建公共住房
新加坡建屋进展局直属国家进展部,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机构,其财政预算纳入国家计划
在进展公共住宅方面,建屋进展局是起主导作用的组织者
新加坡政府给予其广泛的合法权力,它既代表政府行使权力,负责制定组屋进展规划及房屋管理,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同时又作为最大的房地产经营管理者,负责组屋施工建设工程、房屋出售和出租,因此肩负着多重职能
新加坡是世界上住房问题解决比较好的国家
新加坡的住房融资,实行的是公积金制度
新加坡“居者有其屋”政策能够顺利实施,其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制度所提供的资金支持
新加坡自 1955 年以来推行中央公积金制度,实质上是政府为维护劳工和受薪者福利而推行的一种强制性储蓄制度,也是一种全民性的社会保险制度
它使政府积累了大量的住房建设资金,从而成为政府支持住房进展的主要资金来源
其主要作法是:任何一个雇员或受薪者每月必须按一定比例扣除部分工资;作为雇主的私人企业或政府部门也必须按雇员或受薪者每月工资的同样比例逐月拿出一个款项,分别记在雇员名下,两者统一存到中央公积金局,作为雇员的公积金存款
一般来说,公积金缴纳人约 3 年的公积金存款就可以缴付房价 70%的首付款,剩下的贷款加上利息可分 20-25 年在每月所缴的公积金扣还
新加坡公积金使用范围明确,除应付会员提取和向会员贷款外,还向公共住宅建筑承包商提供建造贷款,其他的资金投向政府债务而转由政府控制
公积金制度不仅促进了新加坡住房问题的尽快解决和房地产业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