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管理的“人治"与“法治”道家有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人,则是万物之灵,人与世间万物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人有思想,人具有制造性劳动的能力,具有多层次的需求而非仅限于生存需求
自人类产生有意识性的劳动以来,人就学会了团队协作,由此而产生了“社会"“阶级",因此,人,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制造,有生产,有协作
与此同时,人是有欲求的,因此,人在社会群体中,自然而然的就会因利益的分配而产生矛盾,摩擦,是所谓“两个人,就会有摩擦,三个人,就会有阶级”或许,这就是“众”字的由来
一个企业,也就是一个社会的缩影,而企业的领导人,则是这个小社会的缔造者和管理者,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是需要有规则来制约的,企业领导人,即是这种规则的制定者
而企业的文化,则是这种规则的精魄所在
因此,作为一个企业,自创始之初,必先建立其企业文化,而后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
作为一个企业,是要侧重于法治,还是人治,这似乎是两个对立的问题,其实不然,一般企业创始之初,实行的多为独裁式管理,即老板独挡一面,员工按老板交办的命令执行,老板既是高层决策,又兼任中层管理及基层业务;而后企业进展到一定阶段,则慢慢转化为共同参加式管理,即全体员工广泛参加,老板最后决策;这些,其实都属于“人治"
但是,当企业进展到一定规模后,随着组织架构的逐渐完善,“人治”必定不再适用,此时,就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法治”
“人治”,在企业初创阶段,的确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团队凝聚力,激发团队创新能力,但是,当企业进展到一定规模,组织机构日益完善时,“人治”的局限性就会日益显露出来,一个“人治"的企业,进展速度与规模主要取决于老板的个人能力,但个人能力毕竟是有限的,在当今团队英雄的时代,老板事无巨细事必躬亲,每天疲于奔命;中层管理碌碌无为,甚至任人唯亲,派系纷争;员工唯唯诺诺,缺乏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