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工作,仔细总结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经验教训,提高各级指挥员组织指挥水平和部队灭火救援实战能力,依据《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试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灭火救援战评工作应当遵循“发扬民主、实事求是、每战必评、上评一级”的原则.第三条 灭火救援战评的主要内容有:受理报警、力量调度和出动情况,灾情的进展过程及实行的技术、战术措施情况,组织指挥、协同作战和战斗保障情况,现场纪律、战斗作风和完成任务情况,主要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第四条 灭火救援战评主要分为简要战评、专题战评和集中战评三种形式。(一)对参战力量较少、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一般灭火救援战斗,可以组织参战官兵以讲评的形式进行简要战评.(二)对参战力量较多、灾害规模及经济损失较大、造成人员伤亡和有研讨价值或者上级要求战评的灭火救援战斗,应当组织专题战评。(三)对在短时间内连续扑救和处置的较大灾害事故,无法逐一进行专题战评的,可以择机进行集中战评. 第五条 灭火救援战评根据组织层次一般分为中队、大队、支队、总队、部局五个等级。第六条 公安消防中(大、支)队单独完成灭火救援任务的,通常由本级首长负责组织战评;涉及两个以上公安消防中(大、支)队力量联合完成灭火救援任务的,通常由其上一级单位负责组织战评.第二章 战评准备第七条 战评准备工作应当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知情人、察看现场、观看影像资料、模拟试验等形式,对基本情况、相关数据等进行调查核实,形成战评资料。第八条 战评资料准备.主要应当包括基本情况搜集及记录整理,实地测量统计、图表绘制、影像资料收集,灾害现场复原、多媒体课件制作等。(一)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接警调度、气象、灾害对象、灾害影响、灾情变化、参战力量、组织指挥、技战术应用、现场供水和通信、安全防护、协同作战、处置经过、作战成果等。(二)测量统计.主要包括测量现场重要建筑、设施、部位等数据,统计现场供水、灭火剂(强度、流量及总量)、车辆装备及物资消耗、灾害损失、保护价值等情况。(三)图表。主要包括现场总平面(立面、剖面)图、力量部署图、供水线路图和各类情况统计表等。(四)影像资料.主要包括作战纪实录像、现场照片等.(五)灾害现场复原。主要包括查看灾前图像资料、预案、战斗位置复原、计算机模拟战斗过程等。(六)多媒体课件。是针对灾情进展、战斗过程等各类战评材料而制作的资料。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