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经营公司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1
为加强公司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一切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 公司经理全面负责公司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负责分管全公司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2 综合办:3
1 负责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班组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 编制从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报公司批准后下发并组织实施
3 组织好公司级员工培训教育,做好培训记录;3
4 建立健全全公司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包括各级培训记录、台账、档案)
3 各部门:3
1 编制本部门从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3
2 组织好本部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做好培训记录;3
3 健全本部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主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4
1 公司主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
1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4
2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4
3 重大危险源管理、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