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勤制度1、考勤管理原则1。1 职能部门员工及业务部门内勤员工须严格根据工作时间进行考勤;1。2 业务人员则可以有一定的弹性工作时间,但其工作安排须提前得到直接上级的核准;1.3 员工违反考勤纪律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2.1 工作时间 2.1。1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 08:30 —-— 12:00,下午 14:00 -—- 17:00(周五提前半小时下班);2.1。2 正常上下班员工须在每天上午 08:30 前、中午 12:30 -—— 14:00 期间、下午 17:00后通过公司门禁系统刷卡三次,刷卡记录将作为员工的考勤记录; 2。1。3 因工作关系未能正常上下班的员工,须提前得到直接上级的许可,并在到达和离开公司时刷卡以作记录;2.1.4 公司不允许他人代为刷卡,如有发现,当事双方将受到公司的纪律处分。2。2 迟到、早退、旷工2.2.1 迟到超过 30 分钟,当月迟到时间累计超过 8 小时,按旷工处理;2。2.2 员工无特别原因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一律视为旷工。职工无正当理由常常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 15 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 30 天,经批判教育无效,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加班管理3.1 原则上公司不鼓舞员工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除另有规定外,需填写《加班核准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送人力资源部留存;3.2 加班一般每日不超过 1 小时,特别情况每日不超过 3 小时,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 小时;3.3 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 1 周岁婴儿期间加班;3。4 特别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办相关手续;3。5 公司部门经理层以上员工实行目标管理,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4、休(请)假管理4.1 员工休(请)假必须提前填写《休(请)假申请表》,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4。2 休(请)假不超过 3 天(含 3 天)时,基层员工的申请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部门正、副经理以上员工的申请由分管领导审批;4.3 休(请)假超过 3 天时,基层员工的申请须同时经分管领导批准,部门正、副经理以上员工须同时经总经理批准;4。4 由于特别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须本人或委托他人及时与直接上级联系,并于上班后立即办理补假手续5、考勤相关制度5。1 门禁卡管理规定 门禁卡使用(1) 员工出入公司需随身携带门禁卡,根据考勤制度的要求上、下班刷卡。人力资源部将以此作为核定考勤的主要依据。员工离职门禁卡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