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和考核一、目的 在我市卫生局的领导和协调下,通过督导和考核,促进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脑血管病诊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各自履行脑卒中防治管理工作的职责,并相互配合,协调开展工作,确保社区脑卒中高危人群法律规范化管理工作按计划法律规范实施
二、要求 1
在卫生局统一部署要求下,将脑卒中的防治工作纳入取悦卫生工作的绩效考核
脑血管病诊疗中心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严格根据督导计划和考核要求进行现场督导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每次督导和考核后应完成督导和考核报告,并上报市卫生局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督导和考核意见及时反馈到接受督导和考核的单位,以便及时改进工作
三、督导和考核工作内容 1
在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脑血管病诊疗中心履行职责的情况下,协调开展工作的运转机制情况,人员配备情况
社区脑卒中防治管理工作在协调组的监督、协调和组织管理下正常运行情况
工作计划、督导方案和质量控制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
工作制定、运行流程和质量控制程序等规章制度制度和实施情况
各类报表、工作总结、资料图片、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工作文件的收集和保管情况
高危人群的发现、建档、随访管理、转诊、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开展情况,资料分析利用情况,医护人员对患者传授脑卒中知识的情况,以及医务人员培训等各重要环节工作开展的情况
督导和考核报告的上报、反馈和改进情况
四、(一)对脑血管病诊疗中心考核(由卫生局组织实施) 1
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脑血管病宣传资料内容的提供,并保证其科学性及完整性
负责组织社区医师的临床培训,区域性的培训每年不少于 2 次,每家社区医院参加不少于 2 人,每次培训总人员不少于 20 仍、 3
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组织“中心”与“窗口”临床医师配对合作,及时处理社区临床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指导、参加、开展社区公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