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管理规定为了保证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的顺利进行,对学员在培训阶段的考勤管理作如下规定:一、考勤管理 (一)学员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由培训基地的各专科带教老师具体负责,每天予以考勤,并记录在《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记录本》.学员考勤记录每月须交给科室主任审核并签字,每季度报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二)学员在培训期间,不放寒暑假。星期天或节假日按培训基地有关规定执行休假。二、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请假程序凡学员请假,均需填写《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学员请假申请单》(附件 1,下面简称申请单),交给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备案。(一)凡请假 1 天,由学员填写《申请单》,交所在培训科室主任批准。(二)凡请假 3 天以内(含 3 天)由学员填写《申请单》,经所在培训科室主任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交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凡请假 3 天以上包括:计划生育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须由学员填写《申请单》,经所在培训科室主任签署意见,交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请假 7 天以上的,报河北省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四)请假到期因故不能按时返回者,必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才能延期休假;意外情况不能及时续假,事后持当地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或法律文书,书面说明原因报各级管理部门批准,否则,视旷工处理。三、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病假、计划生育假、产假、事假、婚假、丧假规定(一)病假1、学员因病请假须出具就诊医院的病假证明,方为有效。2、因打架等违法行为造成损害,不得享受病假待遇,按事假处理。3、节假日休假、探亲期间,因患急性疾病所超过假期的天数,必须携带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急诊病假证明和病历。(二)婚假凭结婚证书可享受 5 天婚假,晚婚(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及以上)另增加婚假 7 天,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三)计划生育假1、已婚学员分娩,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男学员如妻子休产假期间,可给予男方看护假 10 天,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2、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四)事假因特别事宜必须要本人在培育学习期间亲自处理的,在不影响教学计划前提下,可酌情给予事假.(五)丧假学员直系亲属(指配偶、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