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设备管理制度一、 冷链设备的管理、保养、维修、监测应指定专人负责.二、 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和固定资产账目(包括冷链设备说明书、合格证、检验单到货通知单等)。三、 设备应安装或存放在保持通风的专业房间内,避开阳光直射,远离热源,每台设备安装专用插座,不可与其他设备共用插座。四、 对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运行状况进行温度记录,每天不得少于 2 次(上、下午各一次,要有冷冻、冷藏温度记录),每台冰箱、冰柜都必须设有独立的温度记录本和温度计。五、 对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定期检查和维修。六、 各式冷藏容器不可变卖、租借,不得存放与本疫苗无关的其他任何物品.七、 保持冰箱清洁卫生,并且及时除霜。疫苗使用管理制度一、疫苗管理人员应掌握疫苗相关法律、法规和贮藏、养护等方面知识,并经过有关培训方可上岗。二、进货渠道遵循“市→县→镇”的原则,专人负责运输、储存和管理。三、疫苗计划(一)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计划应包括疫苗的品种、数量、供应方式等内容。(二)每年 2 月底前向县疾控中心报告下一年度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三)接收疫苗或购进疫苗时,应查看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冷链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四)仔细做好疫苗购进验收记录,切实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货数量、供货单位、购货日期、质量情况(温度)及验收人签名等.购进验收记录的填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漏项,并妥善保存 2 年以上备查。 四、疫苗贮藏与运输(一)应设有独立的疫苗贮藏室,与生活等区域分开,环境应卫生干净、明亮,设有相应的冷藏、防潮、防辐射、防鼠、防盗等设施设备,并达到疫苗贮藏规定的温度。(二)拆零的疫苗应保留原包装及标签,不得同其它拆零疫苗混放。(三)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并根据失效期长短,进库先后,有计划的分发,分发时应按规定填写出库记录。 (四)报废疫苗需分开存放,并应设明显标志。 (五)运输疫苗时应使用冷藏设备,并在规定的温度下运输。五、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第一类疫苗过期、失效或因疫苗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时,根据疫苗报废规定进行上报。六、发现假劣疫苗或质量可疑的疫苗,应当及时报当地药监部门,不得继续使用. 七、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出入有账目,做到帐苗相符;每月做好生物制品使用量统计,汇总后上报疾控中心计免科。 八、领发登记要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