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讨论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讨论项目的管理,确保立项项目顺利实施和讨论成果的应用推广,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24〕14 号文件)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讨论项目实施与管理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讨论项目(以下简称“市级教改项目”)是指由##市教育委员会组织评审并批准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讨论项目。市级教改项目的立项、实施及其管理,旨在鼓舞本市高等学校和广阔高等教育工作者围绕高等教育面临的重大、难点或热点问题,开展讨论或改革实践。第三条 市级教改项目立项的主要 X 围是高等学校的办学思想与办学定位,人才培育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信息化与教学质量保障、教学特色培育等方面的改革讨论与实践。第四条 市级教改项目按讨论选题价值和质量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解决当前和近期高等教育中教学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有重大影响,有较好的讨论基础,可望取得重大成果,并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的讨论项目。2.重点项目是指对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中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并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讨论项目。3.一般项目是指根据部分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而进行的讨论、实践周期短,受益面相对较小的讨论项目。第五条 开展市级教改项目立项,旨在促进高校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加大教学投入,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不断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有关单位一般应根据一年立项、两年培育、三年实施、四年评定推广的要求,加强教学改革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经过市级教学改革立项的项目且教改水平显著的,在评选教学成果奖励中可优先获奖。第六条 市级教改项目由##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处(以下简称市教委高教处)统一组织实施。第二章 申报与立项第七条 按学校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重点支持、培育成果的原则,市教委高教处在每年的 2 月集中受理市级教改项目的申报,受理申报期限各为一个月,并在当年的上半年组织评审后给予立项。第八条 申报市级教改项目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项目选题应围绕我市高等教育进展过程中尤其是教学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