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奖惩方法校务会议通过壹、目的﹕ 〔一〕培育儿童正确的行为品德,导正偏差行为使之改正迁善。 〔二〕激发儿童荣誉心,建立乐观进取,乐于助人的人生观。 〔三〕鼓舞儿童优良表现应保持下去并发扬光大,更上一层楼。 〔四〕养成学生良好生活习惯,建立符合社会规之行为。 〔五〕确保班级教学与学校教育活动之正常进展。贰、奖励制度 一、奖励类别 〔一〕学业方面1.仔细学习、习作优良、评量成绩良好、成绩进步〔自我比拟〕。2.各项学艺活动表现优异。3.资质较差、反响较慢的学生,但能积极参加、努力学习。4.其他有关学业方面表现优良者。 〔二〕品德方面1.工作积极、自动自发能完成交付支任务。2.富有爱心、同情心、热心助人,保护公物。3.爱干净、有礼貌、守秩序,主动协助老师。4.拾金不昧〔缴交相关单位妥善处理者〕5.其他行为态度表现优良者。 〔三〕效劳方面1.担任学校纠察队、卫生队、大队长、乐队或班级干部表现优良者。2.担任各处室相关之小义工表现优良者。3.担任校外活动遴选之干部具有优良表现者。4.其他团队成员或团体活动表现优良者。 〔四〕竞赛方面1.参加校语文、才艺、技能、体育竞赛获个人成绩第一名者。2.代表学校参加校外语文、才艺、技能、体育竞赛获个人或团体成绩﹕ 〔1〕乡竞赛:个人成绩第一名、团体成绩第一名。 〔2〕视导区竞赛:个人成绩第二名、团体成绩在前二名。 〔3〕县级竞赛:个人成绩第三名、团体成绩在前三名。 〔4〕中区五县市以上:个人成绩第六名、团体成绩在前五名。 〔五〕特别表现1.在学校或校外之善行义举,足堪模之行为表现,如拾金不昧〔含 贵重物品〕、急救伤员、济助贫困、奋勇救灾。2.其他仁爱美德之情事,足堪表扬者。 二、奖励方式 〔一〕班级奖励1.导师或任课老师,就学生之优良表现颁给荣誉护照〔需盖班级戳 章并签名〕2.导师依学生荣誉护照标准勾选优良事迹,并给予核章,学生集满 60 个章后,请校长颁奖并合照。 〔二〕特定奖励1.定期评量成绩优良、进步奖,由教务处权责办理,于评量后一周 请校长颁发奖状。〔视经费发给奖品〕2.效劳表现优良奖,如纠察队、卫生队、小义工等由业务承办人会处 室主任,核定名额书写奖状,于学期末请校长颁奖。3.其他如家长会奖学金、由教务处权责处理,会同家长会长择日颁发 表扬。 〔三〕特别奖励1.校语文、才艺、体育竞赛,于竞赛完近期由承办单位书写奖状, 请校长颁奖标扬。2.参加校外语文、才艺、技能、体育竞赛,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