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行政管理体制的基础透析 本文 县”的涵义,还需从其繁体字“縣”(xuán)开始。在《辞源》的记载中,“縣”的本字有诸多含义,其中最主要的是:“掛”,詩周頌有瞽:“應田縣鼓”;“維繫”,管子禁藏:“法者天下之儀也……百姓之所縣命也”;地方行政区划之一,古稱邦畿千里之地為縣。〔1〕据《说文解字》,“縣”与“懸”为同一个字,“縣,系也。從系持縣。臣鉉等曰:此本是縣掛之縣,借為州縣之縣。今俗加心,別作懸,義無所取。”〔2〕即“縣”是“悬挂、联系”之意,实指的是孤悬在外并受国君直接控制的地方。中国行政区划的雏形始于黄帝时代,其时已开始“画野分州”,每一万平方里为一州;尧时分天下为十二州,至夏禹时期,天下分为九州。据《尚书》中的《夏书•禹贡》记载,分为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梁州、雍州、豫州,此为中国别称“九州”之来源。商、周时期主要实行“分土封侯”、“封邦建国”的分封制度,商王、周天子将王畿以外的土地和人民分封给诸侯、卿大夫,作为他们的采邑,各受封领主在自己的封地内享有绝对的权力,仅仅对商王或周天子以象征性的贡纳和服役,王与诸侯各自为政。因此,在商、周王朝的疆域内,并没有真正的地方行政区划。西周时,有两次大分封:第一次是武王伐纣以后,封功臣谋士;第二次是周公东征胜利后,重新分封。这两次大分封把各诸侯国的位置大致确定下来,也为以后郡县制行政区奠定了基本格局。至于“县制”究竟起源始于何时,目前尚未定论。依据可查阅的资料,春秋时期,“县”最初主要设置在各诸侯国的边疆之地,当时的秦、晋、魏等诸侯大国兼并了周围的其它小国,并将新兼并的领土、被灭亡的小国或大邑设置为县。最早对县制进行讨论的是明末清初的顾炎武,他在大量列举先秦两汉典籍的基础上,认为“则当春秋之世,灭人之国者,固已为县矣”。〔3〕这为后续学者开启了讨论我国“县制”的大门。赵翼主张秦国起源说,据《史记》记载,“秦武公十年 (前 688 年)伐邽、冀戎,初县之。”〔4〕洪亮吉据《左传》记载的哀公十七年“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为令尹,实县申、息”,认为此为楚文王时期(约公元前 689-前 677 年之间)灭申、息诸国后,并将“县”创设在二地的史实,主张楚国起源说。〔5〕民国时期的顾颉刚据《左传》庄公十八年“初,楚武王克权,使斗缗尹之。以叛,围而杀之。迁权于那处,使阎敖尹之”,认为楚武王在位时(前 740 年-前 690 年)就已经灭权并设置‘尹’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