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的方法论— —丁❤比较法容提要: 比较法是一门独立的处于边缘位置社会科学的讨论方法,其讨论围包括世界各个法律体系之间的关系,通过观察分析讨论其相同点和不同点方法比较法律体系,法律秩序的比较讨论,论本文提出比较法的讨论方法,比较法法律文化解释学随着人类的历史进人崭新的世纪比较法这门学科迈人了其进展进程。关键词:比较法的框架比较观念主要类型一. 比较法的框架比较法的框架解释何为比较法与怎样界定比较法。它不是一门法律而是法律;不同法律制度的比较。通过观察分析讨论其相同点和不同点方法比较法律体系,法律秩序的比较,并不是一切法的比较都是比较法,并不是一切法的比较都是比较法,同一国家历史上不同时期的法的比较、同一法律制度的不同法律部门之间的比较以与单一制国家的不同地区的法的比较都是比较法的畴。二. 比较观念比较法的方法比较以外国法为比较讨论的基础,讨论不同法律制度的相同与不同和他们的进展趋势,一些比较法学家,对于比较法的讨论方法的争议问题有不同的理由,基于讨论的视角和目的的不同,比较法的方法论大体有以下几种观点。宏观比较:是把法律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比较主要是对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与社会主义法系的不同法系国家的法律、法律制度的与法律理论相联系的一般的法律比较讨论,是关于整个法律制度的比较宏观比较。宏观比的理论性的结论多运用于比较宪法和政治学方面的讨论。微观比较 : 是对同一法系的法律、法律制度的具体法律规则和制度的比较讨论,将具体法律制度、法规放在其法律的和“非法律的背景和环境中进行考察”是法律部门和法律制度一级的直接的社会功能比较。当然,二者是相互交错的。瑞典比较法学米凯尔•博丹认为,比较可以是双边的(即两个法律制度之间)或者是多边的即三个以上法律制度之间。宏观比较是指不同法系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法律、法律制度的比较。大体一下三种情况:一,不同法系之间的相同社会制度国家的法律之间的比较,比如普通法法系与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之间比较。二,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相同法律、法律制度之间的比较。三,同一国家的属于不同社会制度或不同法系的法律和法律制度之间的比较微观比较是对具体法律细节的比较指包括法律概念、规则、制度、部门法等方面的具体细节比较。比如, “合同”具体细节之间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之间的比较; “占有” 具体细的大陆法系中不同国家法国与德国法之间比较等均属于微观比较。规比较:(具体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