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检验用样品规(化学成分部分)1. 目的:随着公司钢铁产品结构的转型为了进一步规钢铁检验用样;确保检验检测样的代表性、均匀性、符合性。特对原检验用样品规进行修订和补充。2. 适用围:公司炼钢过程中和终点化学成分的检测用样,包括混铁炉、铁水预处理、转炉、精炼(LF、RH)、连铸等冶炼工艺成分检测用样。3. 本规的依据:GB/T20246-2024/ISO14284:19964. 样品的分类与规格4.1 钢水样:转炉样;精炼样;精炼定氧定氮样(ON);定氢样(H)。4.2 光电发射光谱和 X 荧光分析试样的尺寸大小由仪器决定;本规提供的尺寸仅供参考。① 光电发射光谱用与 X 荧光分析试样的尺寸:Φ12.5×35mm 的园柱。② 品种钢精炼试样的尺寸:Φ25×35mm 的园柱。5.钢水样5.1 取样器和取样(图 A)5.1.1 按取样模式分类① 浸入式取样:取样管浸入到熔体中,由于钢水静压或重力的作用,使熔体充满取样管中的样品仓。②吸入式取样:取样管浸入到熔体中,由于抽吸作用,使液体充满取样管中的样品仓。③流动式取样:取样管插入到流动的液态金属中,由于金属流体的力的作用,使其充满取样管的样品仓。5.1.2 按化学性质分类① 有脱氧剂取样器:用于转炉钢水氧化态;脱氧剂主要为铝、钛金属② 无脱氧剂取样器:用于钢水还原态即精炼过程样;在冶炼干净钢时;取样器金属帽与其材料的 CS<5ppm。5.5.2取样方法从炉体中取样,要将一个合适的浸入式管式取样器以尽可能垂直的角度插入到炉体中。要选择合适的浸入位置以保证所用的管式取样器插入钢水中有足够的深度。对大多数型号的取样管而言,其深度大约是200mm。5.2 标识 分析试样应给定唯一的标识,以便能识别出样品所取样的炉体,取样位置等信息。6.分析检测样品的制备6.1 制样6.2.样品的前处理假如样品中的某一部分的化学成分有可能不具有代表性,例如氧化,首先要讨论样品的特性和化学成分的变动围,然后除去样品中已发生了成分变化的部分。接下来应该对样品实行保护措施防止化学成分发生变化。必要时,应采纳合适的方法去除在样品制备过程中使用的涂层,使要被切削的金属表面完全外露。样品表面要使用适当的溶剂除油,但应保证除油的方法对分析结果的正确性不产生影响。应该根据分析方法所测定元素的要求,用于制备分析试样的最后阶段的磨削料应选择避开污染表面的材料。磨削料的粒度应该与分析方法所需的表面光洁度要求一致。对于光电发射光谱分析方法,使用的磨料的粒度在 60 级到 120...